星期三, 7月 27, 2005

Price of freedom╮(╯_╰)╭

晚上接到分行會計來電,通知要薪資繳回,我想:果然來了!畢竟薪資是預領當月的,沒做滿當月離職要繳回是天經地義的。
但是接下來的數字令我傻眼:11xxx....怎麼跟我算的差那麼多Orz!我試過兩種算法,第一種是:

薪資 ÷ 全月工作日數 ×(全月工作日數-實際工作日數)=應繳回薪資
把薪資算約34300(底薪+餐費),算到整數的話,就是:
34300 ÷ 21 × (21-16) = 8167

另一種算法則是:

薪資 ÷ 全月含假日日數 ×(全月含假日日數-離職生效日)=應繳回薪資
其他條件不變,則是:
34300 ÷ 31 × (31-22) = 9958

怎麼算都不會破一萬啊orz 真想知道人資部是怎麼算的....果然是任職容易離職難啊!真是跟想像中差很多哩。不禁擔心起團保費來了,我算的結果是可以cover買NB的費用(如果自付額全退),別到時候又跟我想像中落差太大啊Orz

果然Price of freedom(自由的代價),很貴....唉....凸=__=凸<--謹致大樹金控

1 則留言:

菜小蟲 提到...

搞了半天原來是我少算一天~"~薪資算到生效日前一天....

34300 ÷ 31 × (31-21) = 11065

這樣應該選星期一生效才對,還可以賺兩天呢(茶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