但是接下來的數字令我傻眼:11xxx....怎麼跟我算的差那麼多Orz!我試過兩種算法,第一種是:
薪資 ÷ 全月工作日數 ×(全月工作日數-實際工作日數)=應繳回薪資
把薪資算約34300(底薪+餐費),算到整數的話,就是:
34300 ÷ 21 × (21-16) = 8167
另一種算法則是:
薪資 ÷ 全月含假日日數 ×(全月含假日日數-離職生效日)=應繳回薪資
其他條件不變,則是:
34300 ÷ 31 × (31-22) = 9958
怎麼算都不會破一萬啊orz 真想知道人資部是怎麼算的....果然是任職容易離職難啊!真是跟想像中差很多哩。不禁擔心起團保費來了,我算的結果是可以cover買NB的費用(如果自付額全退),別到時候又跟我想像中落差太大啊Orz
果然Price of freedom(自由的代價),很貴....唉....凸=__=凸<--謹致大樹金控
薪資 ÷ 全月工作日數 ×(全月工作日數-實際工作日數)=應繳回薪資
把薪資算約34300(底薪+餐費),算到整數的話,就是:
34300 ÷ 21 × (21-16) = 8167
另一種算法則是:
薪資 ÷ 全月含假日日數 ×(全月含假日日數-離職生效日)=應繳回薪資
其他條件不變,則是:
34300 ÷ 31 × (31-22) = 9958
怎麼算都不會破一萬啊orz 真想知道人資部是怎麼算的....果然是任職容易離職難啊!真是跟想像中差很多哩。不禁擔心起團保費來了,我算的結果是可以cover買NB的費用(如果自付額全退),別到時候又跟我想像中落差太大啊Orz
果然Price of freedom(自由的代價),很貴....唉....凸=__=凸<--謹致大樹金控
1 則留言:
搞了半天原來是我少算一天~"~薪資算到生效日前一天....
34300 ÷ 31 × (31-21) = 11065
這樣應該選星期一生效才對,還可以賺兩天呢(茶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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